何维柏得旨归老,作《乞休》诗。

公元1576年 本年
何维柏得旨归老,作《乞休》诗。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七七集部别集类存目四著录《天山草堂存稿》八卷,提要曰:“明何维柏撰。维柏字乔仲,南海人。嘉靖乙未(1535)进士。改庶吉士,授监察御史。坐劾严嵩廷杖除名。隆庆初复原官,累迁南京礼部尚书。谥端恪。事迹具明史本传。是集文六卷、诗二卷。文集中有讲义、语录二种,皆以白沙绪论为宗。其诗亦多讲学语,盖维柏尝从陈献章游也。朱彝尊《明诗综》谓其《乞休》诗云:‘乐事尚饶新岁月,胜游不改旧云山。’乃侍其父与乡人为九老会时所作。今考《乞休》诗为万历丙子得旨归老之作。而和其父与九老韵七律二首,则作于嘉靖戊申(1548),乃劾严嵩后削籍归里时作。彝尊征引偶误,殆亦未见此集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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