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汝楠(1516—1565)除母服,起为衡州知府。

公元1549年 五月
蔡汝楠(1516—1565)除母服,起为衡州知府

朱炳如《简末别纪》:“己酉中夏,我师白石先生来守衡郡,首辟衡湘书院,选诸生之隽,群于其中,炳如以程艺被录为诸生第一,因获侍绛帷焉。”董份《明通政大夫南京刑部右侍郎白石蔡公墓志铭》:“年十八举进士,为行人,……尝以行人奉使,还报命,而转比部员外郎,久之以母忧去,起而复为比部。公故倦游,益厌,上书乞南,复为南比部,优游郎署间,而前数十人在选者十败八九,世以是高之。自行人为郎凡十二年所,而转归德守。……未及三月,又以母忧去,起而得衡州。”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