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卬卒,年八十三。

公元1508年 六月
都卬卒,年八十三。

圭峰集卷一七《故封都水主事豫轩翁墓志铭》:“封都水主事八十三翁号豫轩,姓都氏,讳印,字维明,姑苏闾门南濠人。……以正德三年六月十八日卒。”四库提要卷一二七:“三余赘笔二卷,明都卬撰。印字维明,号豫庵,吴县人。太常寺卿穆之父也。穆官工部主事时,封如其官,年已八十,余姚王守仁为作寿序,今附录卷末。是书杂录见闻,亦间有辨论,然多摭拾旧文,其引唐六典解世俗长功、短功之名,未免附会古义;谓郑本伯爵,《春秋》书爵非贬,段必敌人之名,故书曰克,决非其弟,尤悖谬之甚。惟论邓攸杀子不情,朱子不当载之于小学书中,颇为有见。及陶九成著书、吕洞宾始末、赵缘督姓名、宋高宗作幽闲鼓吹数条,差资考证耳。”[按,据罗玘所撰墓志,卬号豫轩,非豫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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