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谶讳妖书之禁。

公元1504年 二月
申谶讳妖书之禁。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二O 八“弘治十七年二月己未(二十七日)”:“吏部尚书马文升言:法司每秋后会审重囚,其中坐收藏妖书惑众问拟重刑者甚多。传信妖言多系愚民,与其诛于已犯,不若禁于未然。乞敕都察院出榜,下各巡抚巡按官翻刊谕众:但有收藏谶纬妖书者,许半月内首官其书,即许烧毁。官司有私录者,厥罪惟均。仍令地方人等,访有以妖术妖言惑众者,即捕送于官。都察院覆奏,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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