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陈英奉诏宣抚江西、福建。

公元1303年 三月
初二,陈英奉诏宣抚江西、福建。

元史卷二十一《成宗本纪》:“〔大德七年〕三月己丑朔,保定路饥,赈钞四万锭。庚寅,诏遣奉使宣抚循行诸道:以郝天挺、塔出往江南、江北,石珪往燕南、山东,耶律希逸、刘赓河东、陕西,铁里脱欢、戎益往两浙、江东,赵仁荣、岳叔谟往江南、湖广,木八刺、陈英往江西、福建,塔赤海牙、刘敏中往山北、辽东,并给二品银印,仍降诏戒饬之。”孙楷第《元曲家考略》以为陈英或即曲家陈草庵。姑从之。陈英,一作陈士英。延祐初,以左丞河南经理钱粮,拜河南左丞录鬼簿卷上称之“陈草庵中丞”,置于“前辈名公乐章传于世者”之列。全元散曲录其小令26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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