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1157—1228)卒,年七十二。

公元1228年 十二月
曹彦约(1157—1228)卒,年七十二。

彦约字简甫,号昌谷,南康都昌人。淳熙八年进士,授广德建平尉。历知汉阳权知鄂州湖广总领、荆湖南路安抚等。嘉定十年,差知隆兴府兼江南西路安抚。十二年,迁大理少卿,权户部侍郎,以宝谟阁待制成都,改知福州,辞,提举亳州明道宫。理宗即位,以兵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宝庆元年,除礼部侍郎。三年,除兵部尚书,辞,提举嵩山崇福宫。事迹见魏了翁《宝谟阁学士通议大夫致仕赠宣奉大夫曹公墓志铭》宋史卷四一○本传。著有《舆地纲目》十五卷、《昌谷类稿》六十卷,已佚;经幄管见七卷,有《四库全书》本。文集已佚,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得昌谷集二十二卷,有《四库全书》本。全宋词录存其词一首,全宋诗录其诗三卷,全宋文收其文九卷。四库提要卷一六一:“昌谷集二十二卷。……其间奏议,大都通达政体,可见施行,所论兵事利害,尤确凿有识,不同摭拾游谈。其应诏陈言二封事,乃庆元、宝庆间先后所上,于当日苟且玩愒之弊,反覆致意,切中窾要,亦可征其鲠直之概。唯俪词韵语,稍伤质朴,然不事修饰而自能词达理明,要非学有原本者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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