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被命再领冲佑,赋诗《被命再领冲佑有感》。

公元1194年 闰十月
陆游被命再领冲佑,赋诗《被命再领冲佑有感》

云:“未能追鸿冥,乃复分鹤俸。”按,游自绍熙三年十一月再任冲佑至此,已满二年,此为三度领冲佑。苏洞入蜀,游有诗《送苏召叟秀才入蜀,效宛陵先生体》《谢池春》词三首(“壮岁从戎”、“贺监湖边”、“七十衰翁” ),或此一时期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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