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陆九渊(1139—1193)卒,年五十五。

公元1192年 十二月
十四日,陆九渊(1139—1193)卒,年五十五。

九渊字子静,号存斋,抚州金溪人。乾道八年进士,任靖安主簿,调敕令所删定官。因上书陈事,为给事中王信所驳,诏主管台州崇道观,遂还乡,居贵溪象山,从学者云集,自称象山翁,学者称象山先生。光宗时,知荆门军,卒于官。与朱熹齐名,然学术见解多有不合。主“心即理”说,反对朱熹“道问学”之说。尝言“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又谓“学苟知道,六经皆我注脚”。其学说为明代王阳明所继承、发展,形成“陆王学派”。事迹见杨简《象山先生行状》宋史卷四三四本传。著有《象山文集》二十八卷、《外集》四卷及《语录》四卷,有《四部丛刊》影印明刊本、《四库全书》本。中华书局一九八〇年出版有排印本陆九渊集全宋诗录其诗一卷,全宋文收其文二十九卷。四库提要卷一六〇:“《象山集》二十八卷、外集四卷、附语录四卷,大理寺卿陆锡熊家藏本,宋陆九渊撰。……据九渊年谱,集为其子持之所编,其门人袁燮刊于江西提举仓司者,凡三十二卷。《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并作《象山集》二十八卷、外集四卷,总而计之,与燮所刊本卷数相符。……此本前有燮序;又有杨简序。……又有嘉定庚辰吴杰跋,称是集为建安陈氏所刊。……前十七卷为书,十八卷为表奏,十九卷为记,二十卷为序赠,二十一卷至二十四卷为杂著,二十五卷为诗,二十六卷为祭文,二十七卷、二十八卷为墓志、墓碣、墓表。外集四卷皆程试之文。末为谥议、行状,则吴杰所续入也。其语录四卷,本于集外别行,正德辛巳,抚州守李茂元重刻是集,乃并附集末,以成《陆氏全书》。” 隐居通议卷一七:“象山先生作《王荆公祠堂记》,笔力宏妙,自谓断百余年未了底公案,圣人复起,不易吾言。此一大题目,非先生不敢言,非先生不能言也。当来更加擎敛,使归简严,则前无古人矣。先生精于说理,长于论事,唯其天才宏纵,横说竖说,逗尽底里,沛然不穷。”刘熙载《艺概》卷一:“陆象山文,隐居通议称其《王荆公祠堂记》,又称其《与杨守书》《与徐子宜侍郎书》,且各系以评语。余谓陆文得孟子之实,不容意为去取,亦未易评。评之须如其《语录》中所谓‘从天而下,从肝肺中流出,是自家有底物事’,乃庶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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