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令沿边仅留泗州榷场。

公元1159年 正月
金令沿边仅留泗州榷场。

续资治通鉴卷一三二:“金主诏:‘自来沿边州军,设置榷场,本务通商,便于民用。其间多有夹带违禁物货,图利交易,及不良之人,私相来往。可将密、寿、颍、唐、蔡、邓、秦、巩、洮、凤翔府等处榷场,并行废罢,只留泗州榷场一处,每五日一次开场,仍指挥泗州照会移文,对境州军,照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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