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户部出钱作饶、赣、韶三州铸本。

公元1157年 七月
户部出钱作饶、赣、韶三州铸本。

续资治通鉴卷一三一:“庚午,户部侍郎林觉,言:‘国朝庆历以来,岁铸钱一百八十余万缗,其后亦不下百万,如前年犹得十四万缗,去年犹得二十二万缗,而典司官吏,徒縻禄廪。朝廷罢之,殊快人意,但付之漕司,日久亦未有涯。议者以为,诸路物料,有无不等,运司不相统辖,无以通融鼓铸。宜出户部钱八万缗,为饶、赣、邵三州铸本,委各州通判主管,漕臣往来措置。今岁权以二十三万缗为额,即不复以旧钱得代发。’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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