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1090—1155)病死。

公元1155年 十月
秦桧(1090—1155)病死。

《纲鉴易知录》卷八二:“进封秦桧为建康郡王,加其子熺少师,并致仕。是夕,桧死。桧病,帝幸其第问焉,无一语,惟流涕而已。熺奏请:‘代居相位者为谁?’帝曰:‘此事卿不当与。’帝还宫,命沈虚中草桧及熺制,并令致仕。是夕,桧卒,赠申王,谥忠献。桧居相位十九年,倡和误国,忘雠斁伦,包藏祸心,劫制君父,郡国事惟申省,无至上前者。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俾帝自怒,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晚年残忍尤甚,屡兴大狱。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桧每事与帝争胜,其势渐不可制。桧既死,帝谓杨存中曰:‘朕今日始免防桧逆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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