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成贬官。

公元1140年 八月
张九成贬官。

《纲鉴易知录》卷八一:“八月,贬秘阁修撰张九成等官。九成等皆言和议非计,秦桧恶之,乃贬九成知邵州,喻樗知怀宁县,陈刚中知安远县,凌景夏知辰州,樊光远阆州教授,毛叔度嘉州司户参军。九成从杨时学,绍兴初举进士对策直言无隐。及为刑部侍郎,会金人议和,九成言于赵鼎曰:‘金实厌兵,而张虚声以撼中国耳。’因陈十事,云彼诚能从吾所言则与之和,使权在朝廷。鼎罢相,桧诱之曰:‘且成桧此事。’九成曰:‘九成胡为异议,特不可苟安耳!’桧曰:‘立朝须优游委曲。’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直人者。’帝问以和议,九成对曰:‘敌情多诈,不可不察。’桧尤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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