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罢。

公元1139年 十二月
李光罢。

《纲鉴易知录》卷八十:“冬十二月,李光罢。光初谓可因和为自治之计,故署榜不辞。及秦桧议撤河南守备,夺诸将兵权,光始极言‘和不可恃,备不可撤’,桧恶之。光复责桧于帝前曰:‘桧怀奸误国,不可不察。’桧大怒,光遂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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