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与义本年曾游杭州,并赋《木犀诗》。

公元1104年 本年
陈与义本年曾游杭州,并赋《木犀诗》

《陈与义集》卷二二《十三日再赋二首,其一以赞使君是日对花赋此韵诗,落笔纵横,而郡中修水战之具,方大阅于燕公楼下也。其一自叙所感,忆年十五,在杭州始识此花,皆三丈高木,尝赋诗焉》,由诗题可知此事。陈与义少时所作,惟见此题,惜原诗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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