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不忍刻党人碑。

公元1103年 九月
安民不忍刻党人碑。

《纲鉴易知录》卷七四:“九月,令州县立党人碑。蔡京又自书奸党为大碑,颁予郡县,令监司长吏厅皆刻石。有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官府怒,欲加之罪,民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镌安民二字于石末,免得罪后世。’闻者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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