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改官制。

公元1082年 四月
宋改官制。

续资治通鉴卷七七:“初议官制,盖仿唐六典,事无大小,并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三省分班奏事,各行其职,而政柄并归中书。”宰相改称尚书左、右仆射,副相称尚书左、右丞。此制以后也曾几经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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