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6年1月1日至19日在广州举行。这次大会应出席的各省区代表共二百五十六人(一说为二百七十八人)。实际到会代表一百九十八人,以汪精卫、谭延闿、邓泽如、丁惟汾、谭平山、经亨颐(后因缺席改推宋庆龄)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以共产党员吴玉章为大会秘书长。大会决定进一步贯彻执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并组织力量反击右派的进攻。首先,大会一致通过了“接受总理遗嘱并努力实行之”的议决案;并向苏联和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发出友好电文,表示中国国民党至诚与苏联合作,共同打倒帝国主义;并坚决秉承孙中山遗教,与世界一切被压迫的民族和阶级携手前进,完成国民革命。其次,大会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申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接着,大会听取了路友于“关于弹劾西山会议审查报告”,通过了《弹劾西山会议决议案》,严正地宣布:西山会议的活动,纯属违法,并给予参加西山会议的右派分子以党纪制裁。此外,大会还通过了政治、军事、党务和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商人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等决议案。

1月16日,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汪精卫、谭延闿、胡汉民、蒋介石、宋庆龄、陈公博等三十六人为中央执行委员;其中有共产党员李大钊、林伯渠、吴玉章等七人。选举二十四名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其中有白云梯、毛泽东、许苏魂、周启刚、夏曦、邓演达等。接着大会选举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的有:吴稚晖、张静江、蔡元培、古应芬、王宠惠等十二人。这次选举,由于受到陈独秀错误主张的影响,让中派和右派势力在国民党“二大”的中央占了优势。1月19日,大会闭幕。22日,召开了国民党二届一中全会,选举汪精卫、蒋介石、谭平山、谭延闿、胡汉民、陈公博、甘乃光等九人为中央常务委员。这使在国民党“一大”连代表资格都没有的蒋介石,被推上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的职位,2月1日又被任命为国民革命军总监。这就为他逐步夺取国民党中央的领导权提供了方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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