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王俊民为大理评事、佥书武

公元1061年 三月
二十二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王俊民大理评事、佥书武军节度判官公事;第二人陈睦两使幕职官;第三人、锁厅、将作监丞、主簿王陟臣为太常奉礼郎、签署高邮判官厅公事;第四人任贯、第五人黄履并为试衔知县;第六人已下、明经《九经》及第,并为试衔大郡判司、大县主簿、尉;第二甲至第四甲,并为试衔判司、簿、尉;第五甲并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宋会要辑稿•选举二》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