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刘煇为大理评事、佥书河中府观

公元1059年 五月
三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刘煇大理评事、佥书河中府观察判官公事;第二人胡宗俞、第三人安焘两使幕职官;第四人刘挚、第五人章惇并试衔知县;第六人已下并《九经》明经及第,并为试衔大郡判司、大县主簿;第二甲,并试衔判司、主簿、尉;第五甲并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宋会要辑稿•选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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