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谭平山、李震瀛、施存统、李达、邓中夏、高君宇、王烬美等十二人,代表着全国一百九十五名党员。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中国共产党部分代表回国后也参加了党的二大。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探索,通过了《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民主联合战线》等决议案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并发表了宣言。宣言分析了国际形势的基本特点和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与动力,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最低纲领即当前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基本任务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为委员长。通过了参加共产国际的决议,并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这次代表大会正确地指出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破天荒地制订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以及实现这个纲领的一系列政治主张、行动计划等,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但是,大会没有明确提出中国民主革命必须由无产阶级领导的问题,对工人农民的政权要求和农民土地问题也缺乏正确认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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