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申(十一日)命资政殿大学士、刑部尚书向敏中守本官、平章

公元1012年 四月
戊申(十一日)命资政殿学士刑部尚书向敏中守本官、平章事。

敏中再掌留任.以厚重镇静,人情帖然,上愈嘉之,故复使相。(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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