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宣言

五四运动中先进分子为引导运动进一步发展所印发的文件。6月10日,北洋军阀政府虽然罢免了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卖国贼的职务,但是人民的斗争并未结束。中国思想界的先驱,如陈独秀、李大钊等适时地提出了对北京政权予以“根本改造”的问题。陈独秀起草《北京市民宣言》,表示中国民族乃酷爱和平之民族,今虽备受内外不可忍受之压迫,仍本斯旨对于政府提出最后最低之要求:对日外交,不抛弃山东省经济上之权利,并取消民国四年、七年两次密约;免徐树铮、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段芝贵、王怀庆六人官职,并驱逐出京;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市民须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我市民仍希望以和平方法达此目的,倘政府不愿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之希望,我等学生、商人、劳工、军人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特此宣告。这个宣言虽然还幻想用和平方法达此目的,但最后却提出了“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的目标,为运动指出了方向。陈独秀、李大钊等于6月11日参加了散发《北京市民宣言》的活动,陈独秀曾为此而被捕,后被营救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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