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中书请以著作郎洪雅田锡为京西北路转运判官。

公元981年 九月
先是,中书请以著作郎洪雅田锡为京西北路转运判官

锡不乐外职,拜表乞居谏署,且献《升平诗》三十章,上悦之。翌日,改授右拾遗、直史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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