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凝随贺瑰战于胡柳陂,以善射救瑰,瑰女妻之。

公元918年 十二月
和凝随贺瑰战于胡柳陂,以善射救瑰,瑰女妻之。

凝时二十一岁,本年初为贺瑰辟为滑州节度从事旧五代史卷一二七本传:“凝善射。时瑰与唐庄宗相拒于河上,战胡柳陂,瑰军败而北,唯凝随之。瑰顾曰:‘子勿相随,当自努力。’凝泣而对曰:‘丈夫受人知,有难不报,非素志也,但恨未有死所。’旋有一骑士来逐瑰,凝叱之,不止,遂引弓以射,应弦而毙,瑰获免。既而谓诸子曰:‘昨非和公,无以至此。和公文武全才而有志气,后必享重位,尔宜谨事之。’遂以女妻之,由是声望益隆。”(《新五代史•和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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