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五代史》卷六八本传云:“刘赞,魏州人也。

公元905年 二月
旧五代史卷六八本传云:“刘赞魏州人也。

幼有文性。父砒,为令录,诲以诗书,夏日令服青襦单衫。砒每肉食,别置疏食以饭赞,谓之曰:‘肉食,君之禄也。尔欲肉食,当苦心文艺,自可致之,吾禄不可分也。’繇是赞及冠有文辞,年三十余登进士第。魏州节度使罗绍威署巡官。”(参新五代史卷二八)[按,北梦琐言刘赞父为宰相刘瞻,恐不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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