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传部

清末官署名。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新设邮传部,管理轮船、铁路、邮政、电报四政。主官为尚书、侍郎。1911年(宣统三年)改称大臣、副大臣。所属有邮政总局、铁路总局、电政总局、电话局、交通银行等单位。辛亥革命后,改为交通部,以总长、次长为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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