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部

清末官署名。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因“振兴商务”的需要,增设商部,并将先设之矿务铁路总局并入。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将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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