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敏中再次扩大吴湘狱事之株连。

公元848年 正月
白敏中再次扩大吴湘狱事之株连。

资治通鉴大中二年元月条载:“西川节度使李回、桂管观察使郑亚坐前不能直吴湘冤,乙酉(二十四日),回迁湖南观察使,亚贬循州刺史李绅追夺三任告身。”受株连者另有:魏铏由前淮南观察使判官吉州司户,元寿由路浑令贬吉州司户,蔡京由殿中御史澧州司马中书舍人崔嘏端州刺史,刘漾贬朗州刺史。诸人贬谪制文自朝廷发出。(见资治通鉴大中二年本月条。参《旧唐书•宣宗本纪》大中二年条,及《新唐书•李德裕传》《新唐书•李回传》,及傅璇琮《李德裕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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