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九龄为李林甫所谮,左迁荆州长史。

公元737年 四月
张九龄为李林甫所谮,左迁荆州长史

旧唐书张九龄传:“初,九龄为相,荐长安尉周子谅为监察御史。至是,子谅以妄陈休咎,上亲加诘问,令于朝堂决杀之。九龄坐引非其人,左迁荆州都督长史。”《通鉴》卷二一四:“夏四月辛酉,监察御史周子谅弹牛仙客非才,引谶书为证。上怒,命左右㩧于殿庭,绝而复苏;仍杖之朝堂,流瀼洲,至蓝田而死。李林甫言:‘子谅,张九龄所荐也。’甲子,贬九龄荆州长史。”张九龄有诗《荆州作二首》《登荆州城楼》等诗,当作于初至荆州时。王维《寄荆州张丞相》诗,作于张九龄贬荆州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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