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元孙(?-732)卒。

公元732年 七月
颜元孙(?-732)卒。

颜真卿《朝议大夫守华州刺史上柱国赠秘书监颜君(元孙)神道碑铭》:“开元二十年秋七月才生明,薨于绛州翼城县丞之官舍。……文集三十卷,著干禄字书一卷,并行于世。”新唐书艺文志一:“颜元干禄字书一卷。”艺文志四:“《颜元孙集》三十卷。”四库提要卷四一:“干禄字书一卷,唐颜元孙撰。……是书为章表书判而作,故曰‘干禄’。其例以四声隶字,又以二百六部排比字之后先。每字分俗、通、正三体,颇为详核。……虽皆不免千虑之失,然其书酌古准今,实可行用,非诡称复古,以奇怪钓名。言字体者,当以是为酌中焉。至二百六部之次序,与《广韵》间有不同。或元孙所用,乃陆法言之旧第,而《广韵》次序,乃宋人所改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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