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日,中宗幸骊山,有诗作,李峤等应制奉和。

公元709年 十二月
二十二日,中宗幸骊山,有诗作,李峤等应制奉和。

旧唐书中宗纪:“(十二月)甲辰……是日幸骊山。”甲辰为二十二日。中宗《登骊山高顶寓目》诗,李峤刘宪赵彦昭、苏颋、崔湜李父武平一、张说阎朝隐并有《奉和登骊山高顶寓目应制》诗,当作于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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