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祎之(631—687)卒,年五十七。

公元687年 五月
刘祎之(631—687)卒,年五十七。

《通鉴》卷二。四:垂拱三年五月,“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刘祎之窃谓凤阁舍人永年贾大隐曰:‘太后既废昏立明,安用临朝称制!不如返正以安天下之心。’大隐密奏之,太后不悦。……或诬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又与许敬宗妾有私,太后肃州刺史王本立推之。本立宣敕示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太后大怒,以为拒捍制使;庚午,赐死于家。”旧唐书本传:“垂拱三年……赐死于家,时年五十七。……有集七十卷,传于时。”经籍志下:“《刘祎之集》五十卷。”新唐书艺文志四:“《刘祎之集》七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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