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昂书言军国利害事。

公元685年 十一月
陈子昂书言军国利害事。

新唐书本传:“后召见,赐笔札中书省,令条上利害。子昂对三事。其一言:……其二言:……其三言:……”《通鉴》卷二〇三:“十一月……麟台正字射洪陈子昂上疏,以为:‘朝廷遣使巡察四方,不可任其非人;及刺史县令,不可不择。比年百姓疲于军旅,不可不安。’其略曰:……”按此即陈子昂《上军国利害事三条》,分题作《出使》《牧宰》《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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