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反入城斗争

1842—1849年广州人民和爱国士绅反对英国侵略者进入广州城的斗争。鸦片战争以前,外商来华贸易,一向居住在广州城外的洋馆。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南京条约》中,亦没有英人可以进入广州城的明文规定。鸦片战争后,英国侵略者蛮横要求进入广州城。1843年7月(道光二十三年六月)清钦差大臣耆英表示接受英国的无理要求,但是群众坚决反对,主持社学的地方士绅也持异议,耆英只好乞求英国侵略者暂缓进城。1846年1月(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在英国的胁迫下,耆英与广东巡抚黄恩彤联合贴出准许英国人入城的告示,群众立刻将其撕毁,警告官吏如果准许英人进城,“义民将攫官而杀之”,旋又有民众数千人涌入知府衙门,烧掉知府刘浔的朝珠公服和内署数间住房,刘浔仓皇出逃。迫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英方一面延缓要求进城的时间,一面蓄谋采取进一步的行动。1847年4月(道光二十七年二月)英国军舰二十余艘载兵千余突然占领虎门炮台,炮轰广州城,广州人民义愤填膺,社学义勇纷纷出动,耆英怕事态扩大,答应两年后英人可自由入城。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初,英国公使文翰带兵船到虎门要求执行前约,新任两广总督徐广缙在群众的压力下未予允准,英方大肆威胁,广州人民纷纷组织武装,游行示威,反抗声势越来越大,英国被迫放弃入城要求。广州人民的反入城斗争持续七年之久,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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