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璠为同和郡守。

公元566年 七月
刘璠为同和郡守

周书卷四二《刘璠传》:“世宗初,授内史大夫,掌纶诰。寻封平阳县子,邑九百户。在职清白简亮,不合于时,左迁同和郡守。璠善于抚御,莅职未期,生羌降附者五百余家。前后郡守多经营以致资产,唯璠秋毫无所取,妻子并随羌俗,食麦衣皮,始终不改。洮阳、洪和二郡羌民,常越境诣璠讼理焉。其德化为他界所归仰如此。蔡公广时镇陇右,嘉璠善政。及迁镇陕州,欲取璠自随,羌人乐从者七百人。闻者莫不叹异。陈公纯作镇陇右,引为总管府司录,甚礼敬之”。据北齐书卷十《邵惠公颢附宇文广传》,蔡公广即宇文广,“武成初,……进封蔡国公”。同传云:“天和三年,除陕州总管”。则刘璠迁陕在天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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