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诏群臣议定《麟趾格》。

公元550年 九月
北齐诏群臣议定《麟趾格》

北齐书卷四《文宣纪》载诏云:“魏世议定《麟趾格》,遂为通制,官司施用,犹未尽善。可令群官更加论究。”按北史卷三三《李灵传附曾孙浑传》曰:“齐天保初,除太子少保。时太常邢劭少师吏部尚书杨愔为少傅,论者荣之。……文宣以魏《麟趾格》未精,诏浑与邢劭、崔陵、魏收、王昕、李伯伦等修撰。尝谓魏收曰:‘雕虫小技,我不如卿。国典朝章,卿不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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