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三分公室

春秋中期鲁国的军制改革。鲁国原有上、下二军,皆属于公室,称“公乘”。鲁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 由执政季武子建议,鲁国设立三军(增设中军),将原属公室的公乘,改由鲁国三家贵族季孙氏、叔孙氏和孟孙氏领有,三家各得一军的统制权。为了重新组织军队,三家都毁弃原来公乘的编制,季孙氏对于分给自己的公乘中提供力役的人不再征收军赋,不提供力役者则加倍征收军赋;孟孙氏将分给自己公乘中的年轻子弟的一半作为自己的臣属;叔孙氏则令所有公乘的子弟都作自己的臣属,不如此便不接受对公乘的改编。一般认为,鲁国“三分公室”和不久后实行的“四分公室”两次军制改革,反映了鲁国私家向公室的夺权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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