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于文德殿饯广州刺史元景隆,诏群臣赋诗,同用五十韵

公元525年 本年
高祖于文德殿饯广州刺史元景隆,诏群臣赋诗,同用五十韵,王规援笔立就,其文又美。

《梁书•王规传》说:“父忧去职。服阕,袭封南昌县侯,除中书黄门侍郎。敕与陈郡殷钧、琅邪王锡、范阳张缅同侍东宫,俱为昭明太子所礼……六年,高祖于文德殿饯广州刺史元景隆,诏群臣赋诗,同用五十韵,规援笔立奏,其文又美。高祖嘉焉,即日诏为侍中。”春泓按,南史本传记载王规父王骞卒于普通三年,故王规服阕,在普通六年或稍前。
内容推荐
 

国学大师APP下载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