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郊庙歌辞。

公元484年 本年
制定郊庙歌辞。

《南齐书•乐志》说:“永明二年,尚书殿中曹奏:‘太祖高皇帝庙神室奏《高德宣烈之舞》,未有歌诗,郊应须歌辞。穆皇后庙神室,亦未有歌辞。案傅玄云:“登歌庙异其文,飨神七室同辞。”此议为允。又寻汉世歌篇,多少无定,皆称事立文,并多八句,然后转韵。时有两三韵而转,其例甚寡。张华夏侯湛亦同前式。傅玄改韵颇数,更伤简节之美。近世王韶之、颜延之并四韵乃转,得赊促之中。颜延之谢庄作三庙歌,皆各三章,章八句,此于序述功业详略为宜,今宜依之。郊配之日,改降尊作主,礼殊宗庙,穆后母仪之化,事异经纶。此二歌为一章八句,别奏事御奉行。’诏‘可’。尚书王俭造太庙二室及郊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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