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武帝诏高允与崔浩述成《国记》,以本官领著作郎。

公元438年 本年
太武帝诏高允崔浩述成《国记》,以本官领著作郎

魏书卷四八《高允传》魏书卷三五《崔浩传》已言述成“《国书》”事,明言神䴥二年(429)。此处又见《国记》,不知是否别为一书。按,魏书本传载高允神䴥三年前仅在郡为功曹,不得列纂国史。且其序此事于平凉之后,明年与崔浩议论《魏历》之前,当别为一事,今姑系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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