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壸作《周札赠谥议》。

公元325年 二月
卞壸作《周札赠谥议》

王导《议追赠周札》《重议周札赠议》郗鉴《周札加赠议》《又驳》晋书卷五十八《周札传》:“及敦死,札、莚故吏并诣阙讼周氏之冤,宜加赠谥。事下八坐,尚书卞壸议以……司徒王导议以……尚书郗鉴议曰……导重议曰……鉴又驳不同,而朝廷竟从导议。”郗鉴《又驳》晋书卷六十七《郗鉴传》:“王导议欲赠周札官,鉴以为不合,语在札传。导不从。鉴于是驳之曰……朝臣虽无以难,而不能从。”资治通鉴卷九十三系上述事于本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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