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颂从淮南王司马允入洛,为三公尚书,上书论律令,监斩

公元291年 本年
刘颂从淮南王司马允入洛,为三公尚书,上书论律令,监斩楚王。

晋书卷四十六《刘颂传》:“元康初,从淮南王允入朝。会诛杨骏,颂屯卫殿中,其夜,诏以颂为三公尚书。又上疏论律令事,为时论所美。” 晋书卷三十《刑法志》:“时刘颂三公尚书,又上疏曰……诏下其事。侍中太宰、汝南王亮奏以为……宜如颂所启,为永久之制。” 晋书卷五十九《楚王玮传》:“玮临死,出其怀中青纸诏,流涕以示监刑尚书刘颂曰:‘受诏而行,谓为社稷,今更为罪,托体先帝,受枉如此,幸见申列。’颂亦歔欷不能仰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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