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勖、张华制定新乐。

公元273年 本年
荀勖张华制定新乐

晋书卷二十二《乐志上》:“武皇帝采汉魏之遗范,览景文之垂则,鼎鼐唯新,前音不改。泰始九年,光禄大夫荀勖始作古尺,以调声韵,仍以张华等所制高文,陈诸下管。”同卷又载:“泰始九年,光禄大夫荀勖以杜夔所制律吕,校太乐、总章、鼓吹八音,与律吕乖错,乃制古尺,作新律吕,以调声韵。事具《律历志》。律成,遂班下太常,使太乐、总章、鼓吹、清商施用。勖遂典知乐事,启朝士解音律者共掌之。使郭夏、宋识等造《正德》《大豫》二舞,其乐章亦张华之所作云。” 同卷载《正德舞歌》(张华)《大豫舞歌》(张华)。 同卷又载:“荀勖又作新律笛十二枚,以调律吕,正雅乐,正会殿庭作之,自谓宫商克谐,然论者犹谓勖暗解。时阮咸妙达八音,论者谓之神解。咸常心讥勖新律声高,以为高近哀思,不合中和。每公会乐作,勖意咸谓之不调,以为异己,乃出咸为始平相。后有田父耕于野,得周时玉尺,勖以校己所治钟鼓金石丝竹,皆短校一米,于此伏咸之妙,复征咸归。勖既以新律造二舞,次更修正钟声。会勖薨,未竟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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