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翻五十二岁,阳醉忤孙权,孙权欲杀之,幸刘基谏诤得免

公元221年 是年
虞翻五十二岁,阳醉忤孙权,孙权欲杀之,幸刘基谏诤得免;怒斥蜀降将麋芳;又指斥张昭妄言神仙,孙权怒而徙之交州

按,事载《吴志•虞翻传》卷五十七,资治通鉴卷六十九谓孙权欲杀之事在此年;裴注引《翻别传》虞翻六十岁时所作《上吴帝书》云“全宥九载,退当念戮,频受生活,复偷视息”,则流徙交州当在此时,首尾相加正为“全宥九载”。斥麋芳事,传叙在二事之间,当亦此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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