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在孟津,作《与吴质书(五月十八日)》《孟津》诗。

公元215年 五月
曹丕孟津,作《与吴质书(五月十八日)》《孟津》诗。

《魏志•吴质传》卷二十一裴注引《魏略》:“其后大军西征,太子孟津小城,与质书曰……”按,是书文选卷四十二题作《与朝歌令吴质书》,书首有“五月十八日”,故知作于此月。惟标题有误,时吴质已移职元城,不当称之为“朝歌令”。《孟津》诗云“翊日浮黄河,长驱旋邺都”,当是离孟津前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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