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质帝诏令举明经,诣太学,通经者赏进。

公元146年 四月
汉质帝诏令举明经,诣太学,通经者赏进。

《后汉书•孝质帝纪》卷六:“夏四月庚辰,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自将军百石,皆遣子受业,岁满课试,以高第五人补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石百石四府掾属、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当以次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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