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十三岁,王充见而拊其背,谓班彪曰:“此儿必记汉事

公元44年 六月
班固十三岁,王充见而拊其背,谓班彪曰:“此儿必记汉事!”(《后汉书•班彪列传》卷四十上李贤注引《谢承书》)按,或谓王充年十八,不得于长辈前称班固为“儿”,殊不知王充行文出言常“贵是”、“尚然”,“违诡于俗”,如其人“乡里称孝”,而于《自纪篇》中历低其祖父之恶,故不得断之以常理。

且古“儿”称,时有青眼相加之意,如祢衡孔融杨修为大儿、小儿者,王充见孟坚,惺惺相惜,径呼其“儿”,亦不足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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