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律

金章宗时颁行的一部封建法典。明昌三年(公元1192年)七月,右司郎中孙锋与王寂、董师中等参酌时宜,兼采前代律书,编成《明昌律义》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十二月,又命尼庞古鉴、董师中、李敬义等在此基础上重修新律56卷,名为“泰和律”。为金代最完备的一部封建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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