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三十三岁,陛戟殿下,直言切谏,历数窦太主男宠董

公元-129年 是年
东方朔三十三岁,陛戟殿下,直言切谏,历数窦太主男宠董偃之罪,使武帝令窦太主引内董偃之酒宴自宣室移往北宫;得武帝黄金三十斤之赐。

《汉书•东方朔传》卷六十五)按,本传称“(陈)午死,主寡居,年五十余矣,近幸董偃”,《汉书•外戚传》卷九十七上谓“元光五年……明年,堂邑侯午薨”,《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卷十六亦云“孝文三年(前177),侯午嗣,尚馆陶公主,四十八年薨”,然则陈午卒于元光六年毫无疑义。窦太主率董偃为其夫陈午死后事,东方朔为此事切谏,《通鉴》卷十八系于元光五年七月,不确,姑系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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