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蒯枚筮之,子服惠伯解《易》以论善美。

公元-530年 月份不详
南蒯枚筮之,子服惠伯《易》以论善美。

《左传·昭公十二年》。〔按,枚筮,杜预《注》云:“不指其事,泛卜吉凶。”]卜筮必先述所问之事,如仪礼·特牲馈食礼》有命筮之辞;若卜,则有命龟之辞。若不言所卜所筮之事,则曰枚卜或枚筮。俞樾《群经平议》云:“枚当读为微,微,匿也。匿其事而使之筮,故为微筮。哀十七年《传》‘王与叶公枚卜子良以为令尹’,义亦同此。”此年南蒯将叛,不便明确卜筮吉凶,故枚卜。子服惠伯《易》,明知其目的,借释“黄裳元吉”,指出“《易》不可以占险”,喻微谏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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